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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命题依据
以教育部制定的《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(实验稿)》(以下简称《语文课程标准》)、《2008年福建省初中学业考试大纲(语文)》为命题依据。
二、命题原则
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。正确处理“课标”中三个维度的关系,正确处理基础知识与实践能力的关系,正确处理语文学习过程中课内与课外的关系。在坚持《语文课程标准》的前提下,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,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个学生服务。
三、适用范围
全日制义务教育九年级初中语文学业考试。
四、考试范围
《语文课程标准》中第四学段(7-9年级)的课程目标。考查教材教学内容及相关知识,着重考查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。
五、内容和目标要求
(一)积累和运用
识记常用汉字3500个,特别是教材中所涉及到的生字的音、形、义。正确拼写音节,规范书写,掌握字义。
积累一定量的词语(包括成语),能够正确使用词语。准确理解常用词词义,能够根据语境理解词语的特定含义及表达作用。
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。
掌握语法修辞知识,侧重体会其在文章中的表达效果,并能在表情达意时灵活运用。
辨析并修改病句(语病类型:成分残缺、搭配不当、语序颠倒、重复罗嗦、句义杂糅、自相矛盾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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