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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与朱安:生命难以承受之重
作者:admin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发布时间:2008-7-7 10:04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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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朱安(1878~1947)
  朱安是旧式婚姻的牺牲者,她无辜,她不幸,她的生命可说是灰暗而寂寞,用她自己的话说,就像一只默默的艰难爬行的蜗牛,它不知道何时可以爬行到顶端,或许从来就没有那么一天。她在孤独中度过了凄苦的一生,寒日无言,斜晖脉脉,是那么样的苍凉。
  曾经有人这么质疑:鲁迅、胡适等一些号称是“五四”时期反封建的旗手,在他们人生的旅途上,却成为封建礼教的屈从者。尤其是他们的婚姻,几乎无一不是接受传统礼教的包办婚姻,以他们对礼教的反叛,再加上他们留日、留美,受异邦文明思潮的洗礼,却接受教育程度极低、甚至目不识丁的女子为妻,岂不是可怪也欤?
  殊不知,鲁迅诸人,其强烈反传统主义者,终成为传统之奴隶,其根源在于他们几乎无一不是“寡母”抚育有成之孤儿。父亲的早逝,孤儿寡母的困苦生活,使他们对母亲产生了一种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“寡母抚孤”情结。而尽管他们从理智上清醒地意识到母亲为他们所做的事不合道理、不近人情,但往日生活中对母亲不幸命运的同情和对母亲抚孤的艰辛,令他们产生对母亲意愿的无力反抗。
  鲁迅曾说过,“母爱差不多是伟大而盲目的”,这是凝聚多少生命体验的肺腑之言。而胡适更形容,母亲犹如“放高利债的债主”,他们这些孤儿终其一生都无法偿还这笔债务。于是尽管有百般地不愿意,他们也只能听凭老人家的安排了。胡适曾于婚后不久向好友胡近仁透露心中的话:“吾之就此婚事,全为吾母起见,故从不曾挑剔为难。(若不为此,吾决不就此婚,此意但可为足下道,不足为外人言也)今既婚矣,吾力求迁就,以博吾母欢心。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,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。”而鲁迅对于母亲一手安排的婚姻,也没有半点反抗。后来他曾对好友许寿裳说:“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,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,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。”
  “事母至孝”,成就他们的传统美名,但换来的却是他们在爱情上的悲剧---两个毫无感情的人的终身厮守。胡适还算不错,还生儿育女;而鲁迅与朱安则过着徒有夫妻之名的无爱日子。鲁迅明知无爱,却又不得不接受,究其原因,他日后说,一是为尽孝道,他甘愿放弃个人幸福;二是不忍让朱安作牺牲,在绍兴,被退婚的女人,一辈子要受耻辱的;三是他当时有个错觉,在反清斗争中,他大概活不久,因此和谁结婚都无所谓。就这样他和朱安过着“无爱”的夫妻生活达20个春秋。
  鲁迅“无爱”的婚姻背后,却是他甘愿过着这种苦行僧式的生活达20年(这也显示出他惊人的意志力),但在潜意识深处,他并没有放弃对真正的爱情理想的渴求。因此到了1925年在许广平明显占主动的情况下,他们终于自由地结合了。虽然这是鲁迅生命的最后10年,但“十年携手共艰危”,相濡以沫见真情,不能不说是迟来的幸福。
  “寡母抚孤”,母亲为儿子做出巨大的牺牲,她们把自己的全部生命投入到对儿子的爱中,她们认为儿子的命运,该完全掌握在她们自己的手中,因为她们要给孩子的是最好的。于是就像鲁迅的三弟周建人回忆的:“母亲极爱我大哥!也了解我大哥,为什么不给他找一个好媳妇呢?为什么要使他终身不幸呢?---那只有一种解释,那就是,(她)认为朱安一定胜过她所有的侄女、甥女。”于是她们的“爱之,适足以害之”,这恐怕是这些挚爱子女的母亲们,所始料未及的。
  1936年10月19日,鲁迅去世了。次日在北京的《世界日报》上题为《周夫人述悲怀》的报道说:“鲁迅除有爱人许景宋女士(按:许广平)及一子,随同在沪外,北平西三条二十一号寓所,尚有八十余岁老母,及妻朱女士。此处周家已寄寓十余年,鲁迅生前在北平时,即寓于斯。其寓所为一小四合房,记者投刺后,即承朱女士延入当年鲁迅之书斋接见,室中环列书箱书橱甚多,东壁是鲁迅速写像一帧,陈设朴素。朱女士年已届58岁,老态龙钟,发髻已结白绳,眼泪盈眶,哀痛之情,流露无遗。记者略事寒暄后,朱女士即操绍兴语谈前两周接其(指鲁迅)由沪来信,索取书籍,并谓近来身体渐趋痊复,热度亦退,已停止注射,前四日又来信谓体气益好。不料吾人正欣慰间,今晨突接噩耗,万分悲痛。本人本拟即日南下奔丧,但因阿姑(按:指鲁瑞)年逾八旬,残年风烛,聆此消息,当更伤心,扶持之役,责无旁贷,事实上又难成行,真使人莫知所措也。记者以朱女士伤感过度,精神不佳,不敢过事长谈,遂即告辞。”次日《北平晨报》介夫写了《中国名作家鲁迅夫人访问记》报道了朱安在北平为鲁迅设灵堂,另周作人谈鲁迅的“个性偏强”,并说不拟赴沪奔丧。
  1937年7月2日,朱安请鲁迅的学生、挚友宋琳代笔写一封全权委托书给许广平--- 
  景宋女士:闻先夫鲁迅遗全集全部归商务印书馆出版,姊甚赞成,所有一切进行及订约等事宜,即请女士就近与该书馆直接全权办理为要。女士回平如有定期,祈先示知,以免老太太悬念。其余一切统俟面谈。
  此颂时祺并祝婴儿健康!
  姊朱氏裣衽七月二日
  这其间许广平虽处艰难困厄中,仍全力筹措,按月供给北平的婆婆和朱安夫人一百元,从未间断,如鲁迅生前一般。尤其是后来全集印出,许广平总共得到四千多元版税,她马上拿出一千三百多元,作为周老太太和朱安夫人的生活费,剩下的还了鲁迅的药费和治丧费,再剩下的,才是她和海婴的生活费。
  1944年8月25日《新中国报》刊出一则消息说:“鲁迅先生在平家属拟将其藏书出售,且有携带目录向人接洽。”许广平十分震惊,马上在9月10日的《申报》上发表《许广平关于鲁迅藏书出售问题启事》,郑重指出:“鲁迅先生终生从事文化事业,死后举国哀悼,故其一切遗物,应由我全体家属妥为保存,以备国人纪念。况就法律言,遗产在未分割前为公同共有物,不得单独处分,否则不能生效,法律有明文规定。如鲁迅先生在平家属确有私擅出售遗产事实,广平等绝不承认。”但此事对朱安而言,确实有苦衷,9月23日,她请人代笔,给内山先生写了一封信中说:“到了日暮途穷的现在,我也仍旧知道名誉和信用是很可宝贵的。无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压迫,比信用名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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