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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子女等12类外地学生可在西安市参加中考
作者:佚名  来源:不详  发布时间:2008-3-30 21:57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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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农民工子女等12类符合条件的外地考生可以在西安市参加中考,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和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报名,这是西安市教育局28日公布的政策。

    西安市确定今年有12类享受照顾的外地学生,持规定要求的有关证件、证明,经教育考试部门审核后,可在西安报名参加中考,但不得报考普通中专。

    这些学生是:夫妇双方在驻守海岛、边防的军人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人员,委托西安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;烈士、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他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;按规定引进的博士、博士后及专家的适龄子女;留学归国创业人员子女;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;为西安市经济社会作出巨大贡献人员的适龄子女;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,委托西安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;经人事、民政部门批准的在西安市自主择业的复转退伍军人适龄子女;在西安市有较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务工农民的适龄子女;海外华侨华人子女;台湾、香港和澳门籍学生;外国外交人员和侨民的子女。

    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明确规定:任何学校或组织不得限制或阻止符合规定的考生参加中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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